桂林市狂犬病患者及家属急救须知
为更好更有效更及时的对狂犬病患者进行急救,桂林市狂犬病患者及其家属须知:
一、须狂犬病患者或家属打电话确定需要救治或亲自来就诊。经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给予、进行救治。
二、须狂犬病患者所在居委会卫生室或人民医院医生出示一份证明确实患有“狂犬病”的证明书。
三、患者家属须知,在医院无法救治的情况下,我们出于以往的成功经验以及人道主义才给予救治;不代表有100%的救治能力。
四、为方便双方,避免万一发生的救治无效死亡而产生纠纷;须要签订一份合同。合同一式一份,见证人需要是在场当事人及朋友以外的其它公民。
五、满足以上3点的患者,均可获得免费救治。
六、以上几点只是权宜之计,我们作为一个农间中草药医生。本着以治病救人的目的,在医院无法救治的情况下,在对狂犬病患者实行免费救治的同时,为防有人不识好人心。所以才有以上程序,希望广大有心的人民群众理解与谅解。谢谢!
总之,在治疗狂犬病依然是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不仅因为狂犬病死亡率高,更是因为它具有发病突然性、病情短、传染性等等特殊性,尤其是患者在发病后,出现可怕的“恐水症”症状后,抢救起来不存在太大的实际意义。我们的药是液体汁(也就是药与水煎制而成)。而出现“恐水症”后,怕水,喝不下水,也等于喝不下药。出现此症状的患者几乎无一幸存。所以,及早预防治疗,将侵害生命的狂犬病病毒扼杀在最初的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及早为自己的生命安全买单,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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